本期案例患者因“胸痛两天,加重半天”至医方行冠状动脉造影术+PCI术,术后发生主动脉夹层。
案号:(2024)皖0202民初476号
裁判结果:医方赔偿患方35%损失,共计376595.67元
本案判决书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关键词:冠状动脉造影 PCI 主动脉夹层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9日,患者因“胸痛两天,加重半天”至医方(芜湖xx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当日急诊行冠状动脉造影术+PCI术。
术后20:13常规超声心动图示:升主动脉扩张、主动脉窦瘤形成,主动脉瓣中-重度反流,心包腔目前未见明显积液。
12月29日,于全麻体外循环下行Bentall+二尖瓣机械瓣置换+搭桥(无名动脉-右侧大隐静脉-后降支)+ECMO置入术。
12月30日夜间,患者病情恶化。医方告知预后极差。家属无奈下办理自动出院。患者出院后死亡。
患方诉至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受法院委托,2023年11月20日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组织本案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鉴定意见为: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最终死亡的损害后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原因。
2024年3月21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医方承担35%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