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案例患者因基底动脉瘤至XX医院植入密网支架。术后16日发生支架移位,动脉瘤破裂、出血致患者死亡。

案号:(2022)苏 0106民初 11741 号

裁判结果:医方赔偿患方25%损失,计367,620元

关键词: 基底动脉瘤 密网支架 支架移位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8日,患者因“左侧肢体无力伴阵发性左侧面部麻木6天余”入住医方一神经外科,入院诊断为基底动脉瘤。8月5日,行经导管颅内动脉瘤支架辅助栓塞术,置入Tubridge血管重建装置。患者于8月13日出院。

2021年8月16日,患者因“右侧阴囊肿胀疼痛4天”入住医方二普外科,入院诊断为右侧附睾炎。8月20日16:32,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抢救无效于19:52死亡。

2021年8月24日,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受XX县卫健委委托,组织尸体解剖检验。鉴定意见为“XXX系基底动脉瘤破裂、出血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2021年11月3日,患方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法院委托,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组织本案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医方一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轻微原因到次要原因之间;医方二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但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不存在原因力。

2022年10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医方一承担25%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