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复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4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3号通告

律师解读: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复检工作按照现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执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论有异议,尚未提出复检申请的,可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2021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中推荐的复检机构名单,向相关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2《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2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2号通告

律师解读:国家药监局发布《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及《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指导原则第一部分:体系框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5号通告

律师解读:国家药监局发布《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指导原则第一部分:体系框架》。

 

4《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8.31

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律师解读:《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5《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8.31

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律师解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