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21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1年3月)》

发布日期:2021.04.2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5号公告

律师解读: 2021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77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8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2个。

 

2《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牙科玻璃离子水门汀等4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0号通告

律师解读:国家药监局2021年5月8日发布《牙科玻璃离子水门汀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柠檬酸消毒液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注射笔配套用针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及《一次性使用无菌闭合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国家药监局关于北京维视达康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1号通告

律师解读:导致北京维视达康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质量管理缺陷包括:

(一)大量隐形眼镜半成品仅简单标识规格、数量,未标识相应批号,无法提供相应台账,无法追溯。

(二)未能提供出厂检验不设置相关项目的验证材料。

 

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0号公告

律师解读:2021年5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分类目录》调整建议进行初审,认为确需调整的,将调整建议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